圆明园荟萃了中国建筑艺术之精华,同时引进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是中国文化遗产中的一颗璀璨明珠。1860年10月,圆明园遭英法联军焚毁,沦为废墟,圆明园成为了中国国耻的历史见证,是所有炎黄子孙的情之所系。1988年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作为当前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因此,依法、科学保护整治圆明园遗址公园,是历史和社会赋予我们的重要责任。
2000年9月29日和2001年12月13日,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分别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使圆明园遗址公园的保护整治利用走上了科学依法的轨道,成为圆明园遗址公园环境整治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手段。
以2000年为契机,市委、市政府、海淀区委、区政府和圆明园管理处把圆明园的环境整治作为重要工作,对圆明园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投入了巨额资金搬迁整治,努力遵照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开展圆明园的保护整治工作,解决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为2008年基本建成遗址公园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
保护整治前的圆明园中,有8个生产队,10多家单位,3000多农民长期在圆明园生产、生活。民居混杂,环境脏乱,各种生活垃圾堆积成山,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苍蝇蚊子满天飞。社会治安状况极差,各类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各种垃圾、污水的污染,土壤逐步退化,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许多灌木杂草生长在近一米厚的垃圾渣土上。加上近年来严重干旱缺水,各种植物大面积死亡,树干草枯,病树、死树逐年增加,植被遭到大面积破坏。这种无序的状态和恶劣的环境与圆明园作为历史遗址公园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极不相称。
圆明园管理处依据《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奥运行动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了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文物局和市文物局的批示精神,圆明园环境整治涉及到的文物保护及修复方案均按程序进行了申报。2002年底海淀区政府投资完成了圆明园驻园单位及住户的搬迁,同年2月该项整治工作列入了《北京市2004年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依据《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充分借鉴和总结以往的整治经验,圆明园管理处采取″依据规划,考古先行,专家论证,领导决策,联合小组设计,专业队伍施工,监理机构监督″的工作模式,合理有效地组织工程。为了保证工程的科学,专门成立了专家顾问组,邀请各学科的著名专家、学者、院士,并举行26次专家论证会,对文物保护、驳岸、护山脚、堆山、道路、桥涵、水电、植物、水资源规划等各分项工程进行方案和试验段详细论证。还充分发挥文物考古专业人员″提前勘探,过程监督″的作用,在整治过程中切实保护文物安全,同时获得了大量详实的考古资料,填补充实了部分史料空白。
在整治过程中,先后征地331公顷,搬迁园内785户居民和12个驻园单位,迁移居民和流动人口近万人,安置劳动力1700人,安置退养人员341人。在资金投入上,海淀区政府努力克服财政紧张、资金不足等困难,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资金约7.2亿元,其中区里共投入6.8亿余元,用于遗址保护范围内农业人口的农转居、安置及征用土地费用1380万元,用于居民和单位搬迁费用4.3亿元,用于保护整治和人员费用2.2亿元。至此,圆明园基本完成了″迁出去,围起来,管起来″的历史任务,为圆明园遗址的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环境整治工程已进行了前期考古、清运渣土、遗址保护、清理湖淤、整修驳岸、湖底防渗、整理山形、调整植被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工作,整治工程在文物遗址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保护整治前,由于居民和单位的分割占据,圆明园的实际控制面积只有100公顷,完成搬迁任务后,圆明园的实际 控制面积达到了331公顷。垃圾处理方面,清理建筑渣土及垃圾达18万立方米,挖湖堆山12万立方米,彻底改变了圆明园遗址公园西部景区垃圾成山、污水横流、河道淤塞、荒芜封闭的状况。完成了一系列绿化项目,栽植乔灌木、花卉47000株丛,绿化面积达到了21万平方米,逐步调整了植被,增加了植物品种的多样性,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景区保护和恢复方面,对遗址保护的理念、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完成了九州清晏景区等一大批景点遗址的试点保护,遗址考古发掘、测绘21100平方米,鉴别归安残存石件5千件,整修驳岸9700延长米,整修石桥遗址7处。为完善圆明园基础设施,共铺设道路3200延长米,埋设供水管线5300延长米,供电管线2700延长米,修建临时桥8座。为了力争保持圆明园原貌,明确圆明园的历史定位,充分发挥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整治过程中坚决清理与遗址公园功能不一致,与环境不协调的联营项目,清理了惊险桥、水上高架车、碰碰车、儿童乐园等一批项目,调整了部分观赏设施。
环境整治工程是落实《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的重大举措,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市、区领导先后20多次亲临现场视察指导。曾宪梓等社会各界人士都为圆明园整治工程贡献了力量,提供了各类捐款共980余万元。上百万人参加了圆明园各种纪念活动,12000余人参加了绿化植树,为圆明园的恢复和保护做出了强大的社会支持。
在圆明园征地过程中的农转工人员,贡献了自己的家园,把赖以生存的土地交给国家,为圆明园遗址公园的保护和建设做了突出贡献,这些人大部分安排在圆明园遗址公园工作。
经过多年的保护和整治工作,绝大多数圆明园遗址公园内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但还有少部分问题也正在解决之中,媒体反映出来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属于这类正在解决的问题。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圆明园的保护工作,要努力适应时代新的要求,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进一步妥善解决圆明园遗址公园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圆明园各项工作,继续加大保护整治力度,落实《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中明确的近期实施任务,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基本建成遗址公园,向全国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近期将主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加快解决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内化工研究院、西静园公墓等单位占压遗址问题,进行圆明园周边环境的彻底整治;二是坚决清除与圆明园功能不一致、环境不协调的经营、活动项目,使其符合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内涵和环境氛围;三是继续恢复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山形水系,完善三园的园路系统和桥涵,逐步调整植被、整修驳岸;四是在充分论证,听取各方意见,严格履行批准程序的基础上,制定园内必需的功能性建筑的恢复方案,满足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功能需要;五是进一步研究论证圆明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以及节水灌溉、雨洪利用、内湖补水等课题,力争把圆明园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做成示范工程。
多年以来,在圆明园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如何保护利用等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可以说对圆明园的任何一个问题,专家们的意见从来没有统一过,而且,这种分歧相信将会一直延续下去。这些意见和分歧也表明了大家对圆明园的关心和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爱护。圆明园管理处也深深感受到了这份沉重的历史责任,充分考虑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甚至于各类针锋相对的观点。把这些意见落实到工作中,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坚持民主、科学、依法办事,努力把工作做好,满足社会的要求。
今年3月底以来,由于部分媒体和一些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对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特别是对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意见和看法,引起了新一轮的争论。4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圆明园管理处发出了《关于责令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停止建设的通知》。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区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圆明园工作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领导牵头,对圆明园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研究解决办法。责令圆明园管理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健全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组织环境影响评价。
多年来,在圆明园遗址保护和整治过程中,圆明园管理处领导班子带领一千多名职工,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随着社会各界对圆明园要求越来越高,以及各种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圆明园管理处广大职工的认识和工作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海淀区委、区政府对圆明园的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并将对今后的工作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
感谢媒体多年来对圆明园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也感谢这次部分媒体对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给予的监督和批评。今后我们将定期向媒体发布有关圆明园遗址公园保护和整治有关信息,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关心和帮助圆明园,客观公正全面的报道圆明园,特别是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把圆明园的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